摘要:深圳市龙岗区7月8日发布《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应用试点管理办法(试行)》,7月20日起施行。它把无人配送、无人清扫、移动零售、巡逻安防等非载人场景纳入更清晰的道路测试和应用试点制度,核心不是放松监管,而是降低企业从测试走向商业化运营的制度摩擦。
城市机器人要真正上路,不能只靠技术公司自己“跑一跑”。
7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应用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自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同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政策解读,明确适用场景包括载物配送、无人清扫、移动零售、巡逻安防等非载人活动。
这条政策看上去是区级细则,实际很有观察价值。它回答的是自动驾驶和城市机器人产业绕不开的问题:车辆能不能上真实道路,谁来申请,谁来监管,数据怎么回传,事故怎么处理,测试如何走向应用试点。
为什么龙岗这条细则值得看
过去谈自动驾驶,很多注意力放在Robotaxi和乘用车。但在城市里,更早可能规模化的,未必是载人自动驾驶,而是低速、非载人、功能明确的无人车。
无人配送车可以跑快递、商超、生鲜和园区物流;无人清扫车可以进入市政环卫;移动零售车可以服务商业街区和大型园区;巡逻安防车可以与城市治理、园区安防结合。这些场景的商业模型更具体,速度更低,责任边界也比载人车辆相对清晰。
龙岗这次办法的关键,是把“道路测试”和“应用试点”分开管理。道路测试解决自动驾驶功能在指定路段能不能安全运行的问题;应用试点则以探索商业模式为目的,面向配送、零售、安防等服务。这个划分很重要,因为产业不能永远停在测试阶段,企业最终要验证的是可运营、可收费、可调度、可维护。
产业信号:从展示车走向运营车
政策释放的第一个信号,是功能型无人车正在从演示项目转向城市运营工具。
办法明确功能型无人车是无驾驶座位、无驾驶舱、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低速电动轮式车辆,并规定道路测试和应用试点适用于龙岗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但不包括城市快速路。这意味着政策并没有追求一步到位的全域开放,而是在低速、限定区域、明确用途的边界内推动应用。
第二个信号,是龙岗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官方解读提到,首次申请车辆数量放宽至30辆,车辆自动驾驶功能检测比例设定为5%;已在外地完成相同或类似功能测试的同架构车辆,无需重复开展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适用简化程序;同时适度放宽车辆尺寸、载重、离地间隙等参数。对企业来说,这些设计比一句“支持无人车产业”更实在,因为它直接影响测试车队规模、检测成本和跨区域复制速度。
第三个信号,是监管正在从“能不能上路”转向“上路后如何持续监管”。
办法要求车辆具备人工接管装置和远程控制能力,具备数据记录和存储功能,并按规定实时回传车辆标识、控制模式、位置、速度、加速度、行驶方向、灯光、喇叭、故障等信息,接入政府监管平台,数据存储时间不低于1年。这说明无人车商业化不是放出去就完事,而是要形成可追踪、可回放、可问责的监管闭环。
企业怎么抓
对无人车企业来说,龙岗这条政策提供的是一个更接近商业化的城市试验场,但不是无门槛通行证。
企业首先要补齐运营能力。办法要求申请主体具备运营服务能力、实时远程监控能力、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风险应对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应用试点主体还要具备不少于三个月的国内道路测试或应用试点经验,并满足一定小时数或里程要求。这意味着单纯会造车不够,企业还要会运营车队、处理事故、管理安全员、维护数据链路。
其次,要把场景做窄、做深。无人配送、无人清扫、移动零售、巡逻安防看似都能做,但每个场景的路线密度、停靠规则、人车混行风险、货物价值、服务时段和客户付费方式都不一样。真正有商业价值的不是把车开出去,而是把一个具体场景跑成稳定的单位经济模型。
再次,要重视跨区复制。龙岗建立异地互认和同架构车辆简化程序,对头部企业是利好。未来无人车企业的竞争,不只是单个区拿许可,而是同一车型、同一系统、同一运营方案能否在南山、坪山、龙岗乃至更多城市快速复制。
地方政府怎么抓
地方政策的关键不是简单“放开”,而是同时做好场景开放和风险管理。
龙岗的产业基础很适合做这件事。一方面,龙岗有AI、机器人、智能硬件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积累;另一方面,城区、园区、商业综合体、社区和物流节点足够丰富,能够提供多种真实道路和半开放场景。
但地方要避免把无人车做成一次性示范。更有效的做法,是把道路资源、政府监管平台、保险机制、事故处置流程、运营数据评估和企业反馈机制打通。政策执行一段时间后,应当沉淀哪些路段适合无人配送,哪些时段风险更低,哪些场景商业转化最好,哪些车辆参数需要调整。
风险和落地边界
第一,安全责任不能含糊。办法要求每车配备远程或现场安全员,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警并按时上报,发生严重情形可暂停或终止资格。这些规则是产业规模化的底线。
第二,数据安全会成为长期约束。功能型无人车在城市道路上运行,会采集位置、环境、运营和可能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企业如果只重视算法,不重视数据治理,后续很容易被合规问题拖住。
第三,商业化不能只靠补贴和试点名额。无人车最终要在配送成本、清扫效率、安防覆盖、零售转化和客户体验上证明价值。政策能降低上路摩擦,但不能替企业证明生意成立。
龙岗这份办法的意义,在于它把城市机器人从“看起来很先进”的展示,推向“能申请、能运行、能监管、能问责”的制度化应用。对智能网联和机器人企业来说,真正的机会不是抢一张通行证,而是把一条路、一片区、一个场景跑成可以复制的商业模型。
主要参考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深龙府规〔2026〕2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应用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20日起施行。https://www.lg.gov.cn/xxgk/zwgk/flfg/gfxwj/qzfgfxwj/content/post_12883826.html
-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岗区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应用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发布日期2026年7月8日。https://www.lg.gov.cn/xxgk/zwgk/flfg/lgqzcwjjd/content/post_12883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