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
《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是国家数据局等部门于2026年4月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是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进程中的关键政策。
核心内容
一、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 鼓励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通过数据交易所(中心)开展流通交易
- 支持各类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和平台生态促进数据价值共创
- 特别支持产业互联网平台创新数据汇聚加工模式
- 鼓励符合条件的数据商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
二、完善市场规则与基础设施
- 推动数据交易所建立完善数据流通交易合同备案规程
- 探索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
- 鼓励披露数据交易价格信息以提供市场参考
- 引导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强交易凭证、身份认证的互认互通
三、探索数据跨境流动
- 支持机构利用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先行先试政策
- 探索数据跨境合规咨询、数据托管等新型业务
- 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地跨境流动
政策意义
- 标志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场内交易迈出重要一步
- 为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提供制度保障
- 推动数据从"资源化"向"资产化"迈进
相关概念
- [[国家数据局]]
- [[数据要素]]
-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 [[数据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