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国家数据局在《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中首次明确培育的三类市场机构,旨在破解"数据不愿供、流不动、用不好"的障碍,推动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化。

三类机构

  1. 数据交易所(中心):突出综合服务功能,为数据交易提供平台、规则和基础设施。
  2. 数据商:将原始数据转化为可交易数据产品的专业市场角色。
  3. 数据经纪人:撮合数据供需双方,促进数据产品流通和交易的专业市场角色。

政策背景

该《意见》由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发布,标志着中国数据要素市场从"鼓励探索"阶段进入"制度构建"阶段。2026年被定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多地政府升级数据要素产业园,打造聚集效应,融入公共数据共享体系。

意义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培育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环节,通过政策引导和机构培育,构建高效的数据流通体系,避免数据孤岛,释放数据作为新质生产力核心要素的巨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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